瓦房店市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年卫片 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8月5日 瓦房店市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18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自然资发〔〕67号)精神,部署开展年卫片执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自然资源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年卫片执法工作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决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工作任务 (一)核实卫片执法图斑,查处、整改违法行为 卫片执法图斑作为违法线索,市自然资源局按季度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接收,同时通过其他技术手段接收遥感影像资料和图斑矢量数据。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卫片执法图斑,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区及时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动整改。要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重要矿种卫片执法图斑的核查工作。 (二)严肃约谈问责 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严重乡镇、街道、经济区,市自然资源局将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对提醒和督促后违法情况依然严重的乡镇、街道、经济区,自然资源局将报请市政府严肃开展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乡镇、街道、经济区,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提出对乡镇、街道、经济区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建议。 三、时间要求 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和清查出的问题,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要边部署、边清查、边整改,同时结合实际制定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整改方案(年7月15日前)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清单。 (二)整改落实(年12月31日前) 对照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开展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要求,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在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三)建章立制(长期) 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监管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利用和管理走向规范化轨道。 四、工作机制 (一)联合惩戒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正在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黑名单,将重大违法主体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增违挂钩”机制,对违法严重乡镇、街道、经济区实行指标惩处。除重大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民生项目、抢险救灾应急项目、违法整改到位补办手续项目外,该乡镇、街道、经济区上一年度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整改到位前,不得使用本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区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整改,保障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协调联动机制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区,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防止工作脱节。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部卫片图斑的初步核查,对核实后判定属于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判定为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卫片执法图斑,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并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中填报移交情况及相关部门反馈结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收的卫片执法图斑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自然资源局反馈,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按时录入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中。 五、约谈问责标准 (一)违法比例扣减标准 对未供即用违法用地,在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拆除复耕到位、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再作为违法统计。其中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的按合法建设用地计入分母。 违法用地在年12月31日后,年2月28日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的,按违法统计,但在确定问责比例时可予以扣减。其中,已拆除复耕的分子分母均扣减,其余情形仅扣分子不扣分母。 上述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包括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补办手续。 年2月28日前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家部委或省级发展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文件、重大项目清单为认定依据)违法用地可予以扣减,仅扣分子不扣分母。 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符合政策要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可予以扣减,仅扣分子不扣分母符合“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规定,因防控和防治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类的违法用地,可予以扣减,仅扣分子不扣分母。 (二)警示约谈标准 年2月28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市政府纳入警示约谈范围: 1.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0%,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5亩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超过10%,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于10亩的; 2.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2亩的; 3.发生较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造成资源、环境严重破坏和不良社会影响等后果的; 4.卫片执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的; 5.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提出约谈建议的。 (三)问责标准 年2月28日前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政府纳入问责范围: 1.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5%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按照前述问责政策扣除后大于10亩的; 2.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5亩的; 3.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上一年度已被警示约谈或已被问责,再次达到约谈条件的; 4.发生重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造成资源、环境特别严重破坏和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5.卫片执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经市自然资源局或上级有关部门提醒督促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6.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提出问责建议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耕地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全市卫片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瓦房店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卫片执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年卫片执法的具体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乡镇、街道、经济区依职责做好涉及农村宅基地、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参照成立卫片执法工作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全面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 (二)早发现、早制止 要强化卫片执法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方面的作用,将其作为弥补基层日常执法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经核查后认定为违法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及时整改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三)严查处、严惩戒 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经核实认定为违法且符合立案条件的,须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四)从严问责 要全面、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有关规定,坚决摈弃“唯15%比例论”,既要运用第三条第一款15%的比例规定,也要运用第三条其他三款问责情形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既要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也要追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责任。市自然资源局将视情对各县区卫片工作开展情况参照省厅约谈、问责标准报市政府开展约谈、问责。 (五)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局作为填报主责单位,必须严守工作底线,排除各种干扰,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和填报,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自然资源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抽查、督导、审核、验收等工作,采用数据分析、集中审查、交叉检查、重点核查等多种措施,尽最大努力发现和纠正填报不实等问题。同时要加大抽查力度,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来源:瓦房店市政府网站 本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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