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瓦房店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刘俊峰为瓦房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梁刚的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俊峰,男,汉族,年1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任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政委,年9月任瓦房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梁刚,男,年1月出生,汉族,大连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管理专业,辽宁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10月入党,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大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正处级,主持禁毒支队工作)、大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正处级)、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年3月——年8月,任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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